氣候可行性論證及大氣影響評價使用氣象資料的審查
來源:縣政府辦2015-07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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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項名稱:氣候可行性論證及大氣影響評價使用氣象資料的審查
設(shè)定依據(jù)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》;《氣候可行性論證管理辦法》。
申請條件:申請材料齊全、且符合法定形式。。
辦理材料:使用氣象資料單位將所使用資料項目名稱報氣象局。使用氣象資料單位證明;大氣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使用氣象資料及用途說明。
辦理地點:臺前縣氣象局綜合窗口
辦理時間:夏季 上午 8:00 至 12:00 下午 3:00 至 6:30 冬季 上午 8:00 至 12:00 下午 2:30 至 6:00
20個工作日
聯(lián)系電話:0393-22028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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