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木采伐許可證辦理
事項名稱:林木采伐許可證辦理
設定依據(jù)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》第三十二條
申請條件:除農(nóng)村居民采伐房前屋后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,需采伐林木的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。(森林法32條)
辦理材料: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,除應當提交林木權屬證明外,還應當提交下列規(guī)定的證明文件:
(1)國有林業(yè)企業(yè)事業(yè)單位提交采伐區(qū)調查設計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驗收證明;
(2)其他單位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、地點、林種、林況、面積、蓄積量、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內(nèi)容的文件;采伐承包的國有、集體林木,不應提交承包合同和發(fā)包方同意采伐的證明;
(3)個人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點、面積、樹種、株數(shù)、蓄積量、更新時間等內(nèi)容的文件。
(4)采用皆伐方式,連片采伐0.1公頃以上具有較強生態(tài)功能的灌木林的,提交包括采伐目的、地點、方式、期限和更新措施等內(nèi)容的文件。
辦理地點:行政服務中心林業(yè)局窗口
辦理時間:夏季 上午 8:00 至 12:00 下午 3:00 至 6:30 冬季 上午 8:00 至 12:00 下午 2:30 至 6:00
30日內(nèi)(河南省實施森林法辦法40條)承諾許可期限5個工作日(材料齊全)
聯(lián)系電話:0393-2229612
辦理流程:林木采伐許可證辦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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