耕地占用稅減免審批
來源:縣政府辦2015-07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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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項名稱:耕地占用稅減免審批
設定依據(jù)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
申請條件:土地使用批準文件、發(fā)改委立項文件、納稅企業(yè)減免申請書、稅務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料
辦理材料:《河南省耕地占用稅納稅申報表》或《河南省耕地占用稅減免申報表》;直接批復到用地單位的土地管理部門批文;占地項目平面圖;主管稅務機關(guān)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
辦理地點:行政服務大廳地稅局窗口
辦理時間:夏季 上午 8:00 至 12:00 下午 3:00 至 6:30 冬季 上午 8:00 至 12:00 下午 2:30 至 6:00
20個工作日
聯(lián)系電話:0393-8507738
辦理流程:耕地占用稅減免審批辦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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