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團體注銷登記
來源:縣政府辦2015-07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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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項名稱:社會團體注銷登記
設(shè)定依據(jù):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
申請條件:完成社會團體章程規(guī)定的宗旨的;自行解散的;分立、合并的;由于其他原因需要終止的。
辦理材料:1、《社會團體法人注銷申請表》;2、注銷理由;3、清算報告書。
辦理地點:民政局民政股
辦理時間:夏季 上午 8:00 至 12:00 下午 3:00 至 6:30 冬季 上午 8:00 至 12:00 下午 2:30 至 6:00
法定時限15個工作日,承諾時間10個工作日
聯(lián)系電話:0393-2200826
辦理流程:社會團體注銷登記辦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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