購買經(jīng)濟適用住房核準
事項名稱:購買經(jīng)濟適用住房核準
設定依據(jù):《經(jīng)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》
申請條件:(一)一般需要同時具備下列條件:
1、家庭成員至少一人具有本市城區(qū)常住戶(不包括學生戶口);
2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統(tǒng)計局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(zhèn)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%;
3、家庭住房面積低于經(jīng)濟適用住房建設最低控制面積標準;
(二)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特殊家庭可申請一套經(jīng)濟適用住房:
1、符合安置政策的無房或未達到經(jīng)濟適用住房建設最低控制面積標準的軍轉(zhuǎn)干部和復員退伍軍人;
2、夫妻雙方在市城區(qū)有固定工作滿一年,且收入符合要求的無房進城務工家庭;
3、政府批準的拆遷安置家庭;
4、男滿30周歲或女滿28周歲未婚、離異或喪偶且符合戶籍、收入和住房標準要求的居民和家庭;
5、政府決定供應的其他對象。
辦理材料:1、家庭收入情況證明;
2、家庭住房狀況證明;
3、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籍簙;
需提交的其它證明;
辦理地點:臺前縣住建局住房保障股辦公室
辦理時間:夏季 上午 8:00 至 12:00 下午 3:00 至 6:30 冬季 上午 8:00 至 12:00 下午 2:30 至 6:00
法定許可時限21個工作日
聯(lián)系電話:0393-8507675
辦理流程:購買經(jīng)濟適用住房核準辦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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